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以什么时间为解除合同的时间?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09 4715 次阅读
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以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作为合同解除的时间。
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多以判决之日作为合同解除的日期,但问题是,“判决之日”是一审判决之日,还是二审判决之日?是判决作出之日,还是判决生效之日?可见,采取此种方法,合同解除的日期显然不具有确定性。
基于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对于这种合同解除的情况明确规定应当以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作为合同解除的时间。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当事人对执行保全裁定不服,进行复议还是提出异议?2023-05-09 3752 次阅读
- 法定代表人变相分配、隐瞒或转移公司利润应否承担赔偿责任?2023-07-07 129 次阅读
- 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是否有效?2023-04-23 5017 次阅读
-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如何确定?2023-03-23 3204 次阅读
- 在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是否可以申请变更为其他主体?2023-05-09 4360 次阅读
- 物业公司不作为,如何更换?2023-04-11 2300 次阅读
- 机动车一方未投交强险时,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应如何承担?2023-07-27 4516 次阅读
- 法院对被执行财产拍卖价款分配完毕,或者裁定以物抵债后,其他债权人又向执行法院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否支持?2023-05-09 4125 次阅读
- 案外人对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执行标的,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法院应否受理?2023-05-09 4099 次阅读
- 企业的商业秘密如何保护?2023-06-01 2398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