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与连带债务理论是否存在冲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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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图灵解法 2023-06-12 3968 次阅读
连带债务理论认为,债权人有权就其债权向全体或者部分债务人请求清偿。
必要的共同诉讼理论认为,如果债权人仅起诉部分连带债务人,法院应当追加其余的连带债务人为共同被告。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矛盾。
法院将其余连带债务人追加为共同被告并不影响债权人在案件的实体审理或者执行阶段行使对连带债务人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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