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原告提起的公司决议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适时履行释明义务,以确定该诉讼系公司决议撤销之诉、决议无效之诉还是决议不成立之诉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12 401 次阅读
实践中,同样的公司决议程序瑕疵可能会因为程度的不同,导致公司决议分别属于可撤销的决议或不成立的决议,甚至因为程序瑕疵导致决议内容可能违反《公司法》,决议属于可撤销还是无效也难以区分。
由此引发的问题是,股东可能因为对法律理解的不专业,在本应提起决议撤销之诉的情况下提起决议无效之诉或决议不成立之诉,而导致其后续重新提起决议撤销之诉时除斥期间已经经过。
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进行释明,征询当事人是否变更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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