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机构的股东退股时能否要求分配职业风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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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图灵解法 2023-07-07 290 次阅读
资产评估机构持续经营期间,应保证结余的职业风险基金不低于近5年评估业务收入总和的5%,在此前提下,经股东会或合伙人决议,可将已计提5年以上结存的职业风险基金转作当年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在资产评估机构已有相应股东会决议的情况下,股东退股时要求分配已计提5年以上结存的职业风险基金可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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