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以借款出资并以公司财产抵押的效力?及其相应责任?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7-14 4907 次阅读
在公司成立及经营过程中,股东自有资金不足而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并将所借款项投入公司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而以公司资产为上述个人借款提供担保的,只要经过股东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因股东未能依约归还借款导致公司承担了担保责任的,公司依法有权通过调整该股东在公司的股份比例达到保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目的,但其他股东不能据此要求将该借款金额作为全体股东的共同投资而重新调整股份比例。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多少岁可以结婚?2023-03-07 2746 次阅读
- 刑事案件咨询律师,该讲清楚什么内容?2023-04-06 3101 次阅读
- 股东诉请公司分配利润的程序及证据要求?2023-07-07 332 次阅读
- 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未届满时,债权人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应否支持?2023-05-16 3096 次阅读
-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请求排除执行的,应如何处理?2023-05-09 4378 次阅读
-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没有明确的义务承受人或可追加、变更的执行主体,应当以何种方式结案?2023-05-09 2638 次阅读
- 当事人签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后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何处理?2023-04-19 3987 次阅读
- 父母离婚子女可以选择跟谁吗?2023-04-17 2953 次阅读
- 法人股的代持或挂靠与股权转让行为,有什么区分标准?2023-07-14 5098 次阅读
- 虚拟股东资格的确认及其名下股权如何分配?2023-07-07 324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