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在保留抵押权的情况下,能否仅以主债权为客体设定应收账款质押?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7-27 2400 次阅读
抵押权在处分上的从属性,表现之一是抵押权不得与所担保的债权分离而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所谓抵押权不得与所担保的债权分离而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主要是指抵押权设定后,抵押权人又单独以该抵押权为他人提供担保,设定新的抵押权,而自己保留债权。此种约定一方面,因违反《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另一方面,抵押权作为从属性权利,本身不能再作为抵押财产用以设定新的抵押权,因而此种约定也因为标的不适格而无效。值得探讨的是题述情形。我们认为,此时抵押权并未与主债权分离,并不违反抵押权的从属性。而且主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可以设定应收账款质权,因而可以设定应收账款质押。只不过在实现质权时,在质权人取得债权的情况下,根据抵押权的从属性,其有可能同时取得抵押权。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未约定技术资料归档费由承包人承担的,承包人是否可以不承担?2023-05-09 3508 次阅读
- 任何和劳动合同都需要约定试用期吗?试用期是否可以随意约定?2023-01-05 4681 次阅读
- 《公司法》第三条第一款可以作为否认公司法人格的法律依据2023-06-13 230 次阅读
- 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能否就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2023-06-06 3352 次阅读
- 认定公司股东资格的前提条件?2023-07-07 259 次阅读
- 股东会会议决议的法律后果是什么?2024-12-27 2697 次阅读
-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的抗辩权可以对抗让与人吗?2023-07-23 3921 次阅读
- *老板没给我付工资,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他?2023-07-27 2620 次阅读
-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2023-05-06 3651 次阅读
- 私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是否一样?2023-03-20 3737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