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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是什么?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7-23 4694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如果债权人把自己的权利转给了别人,这个新的人就变成了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原先的债务,前提是债权内容没有变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至第五百五十条规定了债权转让规则。

法图咨询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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