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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重新整理组织架构,解散我们研发技术团队,强行把我们安排到其他工作岗位,并且没有提前告知我们。公司的行为合法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11-16 4575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关键看公司的调岗是否有充分合理性,是否对劳动条件做了不利于劳动者的变更。如果公司确因客观原因导致该职工原岗位已经有他人替代的,且调整后的岗位对劳动者没有明显不利,且未降低工资标准的,应允许公司有用工自主权。但不能随意调动,应考虑岗位的性质及工作内容,而且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符合程序才行,否则不合法。

1、企业要调动员工岗位,应征得员工的同意。

2、企业以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成立,其本身是由于企业的过错而不是员工的过错,你有权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具体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在实践中,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如果调岗与上述相反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法图咨询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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