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被认定为加班?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12-15 3982 次阅读
1.仅凭考勤记录主张加班,不予支持;
2.员工自愿把工作带回家不算加班;
3.用人单位于下班后非常态化地与劳动者就工作问题做沟通、交流等,难以直接认定为安排加班;
4.若微信记录显示,用人单位的负责人或部门主管等,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则视为劳动者完成了初步举证责任。无法显示时长的可以酌情认定加班时间。微信记录无法确认发出加班指令者身份的,难以认定存在加班事实。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借用资质可能承担哪些民事和行政责任?2023-05-24 2669 次阅读
- 什么时候可以做认罪认罚?2023-04-06 4012 次阅读
- 计件工资制是否支付加班费?2023-06-13 5148 次阅读
- 生命权如何界定?2023-06-25 312 次阅读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吗?2025-07-22 5140 次阅读
- 如果招聘的劳动者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对于新用人单位有什么风险?2023-05-06 4593 次阅读
- 物业能够采取断水、断电等方式来催缴物业费吗?2023-01-06 4916 次阅读
-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可以与离婚诉讼一并处理?2023-07-27 5401 次阅读
- 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具体情形有哪些?2023-06-12 5201 次阅读
- 哪些用地属于临时用地范围?2023-05-06 4436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