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被认定为加班?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12-15 4182 次阅读
1.仅凭考勤记录主张加班,不予支持;
2.员工自愿把工作带回家不算加班;
3.用人单位于下班后非常态化地与劳动者就工作问题做沟通、交流等,难以直接认定为安排加班;
4.若微信记录显示,用人单位的负责人或部门主管等,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则视为劳动者完成了初步举证责任。无法显示时长的可以酌情认定加班时间。微信记录无法确认发出加班指令者身份的,难以认定存在加班事实。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企业的商业秘密如何保护?2023-06-01 2660 次阅读
- 商品房包销的性质?2023-06-26 457 次阅读
- 如何认定直接受害人的赔偿权利主体资格?2023-06-25 362 次阅读
- 股东内部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有效吗?2023-07-14 3692 次阅读
-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是否可以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数额?2025-04-16 4720 次阅读
- 拘留的期限怎么计算?2023-04-11 4155 次阅读
- 对于未完工工程,如何认定其质量是否合格?2023-06-06 4590 次阅读
-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导致抵押财产减少或者已经减少的,抵押权人可以寻求哪些救济?2023-07-27 3032 次阅读
- “无正当理由”的认定?2023-06-25 621 次阅读
- 我想转让未届出资期限的一人公司,应如何承担出资责任?2024-11-06 5091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