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股东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5-01-21 4178 次阅读
答: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需达到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程度,股东才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股东的行为有悖于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宗旨,但没有造成任何债权人利益的损害,没有影响到债权人、公司、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体系,则不应使用人格否认制度去矫正并未失衡的利益体系。如有证据表明公司尚有充裕资产和足够的清偿能力,则不宜轻易判令由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附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他人仅仅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能不能就此认定其为保证人,或者就此让其承担保证责任?2023-03-03 5447 次阅读
- 未签劳动合同时,哪些情况下可认定双方有劳动关系?2023-04-17 3721 次阅读
- 案子已经移交检察院或法院之后,还能处理吗?2024-08-13 3663 次阅读
- 人民法院在何种情形下才能适用举证责任规则来认定案件事实?2023-05-12 3047 次阅读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2023-07-01 447 次阅读
- 债务人转移债务,担保人是否还承担担保责任?2023-03-02 4370 次阅读
- 法定代表人违反章程或法律带来损失,可否要求赔偿?2023-06-14 3222 次阅读
- 涉案款项是否属于股权投资款,主要判断标准是什么?2023-07-14 2607 次阅读
- 股东出资不实是否当然丧失利润分配请求权?2023-07-07 353 次阅读
- 想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我需要在保证期间做什么?2023-01-06 3570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