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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订立的预付卡消费合同,约定向被监护人兑付商品或服务(例如生活中常见的父母为子女订购书刊,书刊按月寄付等情形),发生纠纷应当以谁的名义起诉?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5-05-27 2996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如因合同发生的纠纷(例如主张商品或者服务内容与合同约定不符,履行存在瑕疵等情形),应当以监护人自己名义起诉(谁订立合同谁起诉);如因履行合同致被监护人权益受损,被监护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侵权纠纷,被侵权人可起诉)。

法图咨询 引用法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监护人与经营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约定由经营者向被监护人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监护人因预付式消费合同纠纷以被监护人名义起诉,请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向监护人释明应以其本人名义起诉。   被监护人因接受商品或者服务权益受到损害,起诉请求经营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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