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行使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5-07-22 5322 次阅读
答:股东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有两个: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必须在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简言之,股东会决议作出超过一年的,无论股东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均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 第二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是,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运输四公斤毒品会被判多少年?2023-03-10 4418 次阅读
- 认定商品房买卖名为预约实为本约的条件?2023-06-25 330 次阅读
- 基于特定关系订立的合同权利可否转让?2023-07-23 4173 次阅读
- 行政协议与民事合同的区别?2024-01-18 3544 次阅读
- 公司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将股东除名?2023-05-26 3114 次阅读
- 对中小学生过马路有何规定?2024-12-09 3340 次阅读
- 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子女条款是否有效?2023-03-27 4484 次阅读
- 涉及依法“合村并组”的土地如何登记?2023-05-12 3555 次阅读
- 第三人在履行债务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但在执行法院对其强制执行后又提出异议的,应如何处理?2023-05-16 3127 次阅读
- 逾期还款利息(罚息)是什么?2023-05-19 2545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