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12-27 5272 次阅读
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因劳动者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的“重大损害”,单位应通过规章制度进行书面形式量化,比如达到10000元则为“重大损害”,方可以作为“重大损害”的标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一旦劳动者持有异议,裁判者可能会因无相关依据而导致对损害程度产生不同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影响到对单位解除合同是否合理的裁判。注意,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者前一定要通知工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强制拍卖股权后,公司拒绝办理股东名册变更和公司登记信息变更,如何处理?2025-01-07 5144 次阅读
- 在借款时能不能提前扣除利息?2023-03-03 4421 次阅读
- 违约金可以分为哪几种?2023-05-19 3260 次阅读
- 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2023-04-03 3353 次阅读
-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后,总承包单位是否还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责任?2023-05-24 2425 次阅读
-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家属可以怎样做?2023-04-06 2500 次阅读
- 在构成不安抗辩权的情形下,当事人享有直接解除合同的权利吗?2023-06-03 4764 次阅读
- 未约定施工电梯进出场及安拆费如何计取的,可以按照定额计取吗?2023-05-09 3210 次阅读
- 商标转让可以网上办理吗?2023-03-08 4866 次阅读
-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可否主张继续承租?2023-06-25 2858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