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4-10-31 3684 次阅读
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实际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因此,依照新《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不能挂名,必须要代表公司执行公司实际事务。但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一、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刑的,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期满后未到五年;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刑的,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期满后未到二年;
三、对企业破产负有责任的董事、厂长、经理,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到三年;
四、对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原公司、企业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到三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 第十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我想转让未届出资期限的一人公司,应如何承担出资责任?2024-11-06 4917 次阅读
- 无效婚姻有哪几种情形2024-10-29 3465 次阅读
- 违约行为有哪些形态?2023-07-14 5096 次阅读
- 女职工入职时隐瞒怀孕信息,用人单位能否主张劳动合同无效并辞退女职工?2023-11-03 4575 次阅读
- 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工期是否顺延有争议,应如何认定?2023-05-24 5112 次阅读
- 合同执行通常标准时,要求履行质量达到合理的标准,并且不得低于所涉情况的平均水准2023-06-23 225 次阅读
- 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有哪些?2023-05-26 4076 次阅读
- 物业服务企业能罚款吗?2023-04-11 2765 次阅读
- 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后,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申请加入公司决议效力诉讼的,可告知其另行起诉2023-06-12 227 次阅读
- 未依法或依约取得建筑物使用权的人能否作为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人?2023-06-03 3254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