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并、分立而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是否可以自主约定股东出资份额?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5-04-16 3030 次阅读
答:因合并、分立而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其股东(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认缴或者实缴的出资额,由合并协议、分立决议或者决定约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涉及出资比例、认缴或者实缴的出资额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经过批准。
合并、分立前注册资本未足额缴纳的公司,合并、分立后存续或者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根据合并协议、分立决议或者决定的约定,按照合并、分立前规定的出资期限缴足。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非营运车辆出了交通事故,用代步工具产生的费用能得到补偿吗?2023-04-25 2760 次阅读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决议是否生效?2025-07-14 4529 次阅读
- 股东提起公司决议撤销之诉后将其股权全部转让的,应当按照诉讼当事人恒定和诉讼承继原则处理2023-06-12 493 次阅读
- 在表见代理中,相对人既可主张狭义无权代理,也可以主张成立表见代理吗?两者只能择一主张吗?2023-05-17 5082 次阅读
- 股东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有什么基本要求?2023-07-14 3586 次阅读
- 种子标签应当标注哪些内容?2023-08-22 3370 次阅读
- 只要是本人的财产都可以被顺利继承吗?2023-06-25 4171 次阅读
- 企业常用的LOGO是否需要申请商标?2023-06-01 5116 次阅读
- *没办理抵押登记,签合同能否设抵押权?2023-07-07 4250 次阅读
- 员工未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扣发离职工资吗?2023-09-19 4445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