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掌掴——他人不讲文明,我还要被处罚
2023年5月某趟车次车厢发生一起旅客纠纷。铁路公安在接警后,迅速开展调查,依法调取现场视听资料,收集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查明了案件事实,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经调查,旅客王某某坐于杨某某前排位置。由于杨某一同出行的还有几个儿童,王某某站起转身制止后排儿童吵闹,继而与杨某某发生争吵。杨某某同行人首先辱骂王某某,王某某进行回骂。之后,本次列车安全员、列车长先后赶到现场进行劝阻和调解。其间,杨某某同行人使用手机拍摄王某某,王某某用手机拍摄杨某某及同行儿童。随后,当王某某再次辱骂杨某某时,杨某某用右手手背挥打王某某面部一次。王某某起身用左手手掌击打杨某某面部一次。之后,在列车长和周边旅客劝阻过程中,王某某用右手手掌再次击打杨某某面部一次。
事发后,王某某通过110报警。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认定杨某某用手背击打王某某面部属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王某某遭到击打后用手掌击打杨某某面部,在列车工作人员和旅客劝阻后,再次用手掌击打杨某某面部属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杨某某处500元罚款、对王某某处200元罚款。
案件信息其实非常简单,就是一件简单的社会治安事件,但是引发讨论的原因就在于明明是杨某所带儿童不规范乘车在先,也是杨某先进行的辱骂、掌掴,可是最后却被公安机关定义为互殴,还需要对王某进行处罚。
网友对此引发激烈的讨论。
发图认为:互殴认定的逻辑和正当防卫的认定逻辑是相似,其很难认定,当然互殴的认定是无法保护受害者一方,实际上,但侵害方实施侵害时,被侵害方怎么来确定这是一次侵害行为,他有可能继续进行侵害,你让一个被侵害当事人来以事后警方的方式来判断当时情况,个人认为是不可能的,那么只要对方实施了侵害,且没有离开现场,而且仍然在正直或者威胁被侵害一方,那么无论对方有没有动手,被侵害一方肯定会认为对方又继续实施侵害的行为,因此被侵害一方有权力选择还击并控制对方,避免自己不会被继续受到侵害。
所以必须把互殴认定与正当防卫要区分开来,你不能要求受害一方不采取措施,而是要求施害方不能继续做什么,这才是逻辑的根本。
所以互殴的背后逻辑是有待商榷的,至于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保障自己的权利,还有待法律实践的完善。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经典案例
- 出嫁女能否获得征收补偿?2023-03-01 4789 次阅读
- 土地征收,村组决议与法律法规不符怎么办?2023-03-01 3032 次阅读
- 楼层外墙是否属于业主专有?2023-03-01 2445 次阅读
- 恋人关系如何分割共有房屋?2023-03-01 3475 次阅读
- 失物悬赏奖励金要不要支付?2023-03-02 2440 次阅读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否需要审批?2023-03-02 2824 次阅读
- 工伤超一年不予受理,伤者状告人保局胜诉2023-03-13 2843 次阅读
- 男子发现大儿子并非亲生,起诉离婚获赔21万2023-03-14 4824 次阅读
- 开发商卖小区公共车位遭业主起诉2023-03-14 2425 次阅读
- 刘某偷拿父母钱财被刑事拘留2023-03-14 3424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