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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化解行政争议应有效回应当事人诉求,解心结、释法结。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4-01-18 3914 次阅读
法图咨询 经典案例∶
2021年,重庆某防火材料公司(以下简称材料公司)与重庆某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材料公司向建设公司承建的某项目提供防火卷帘门,并负责安装调试。材料公司职工程某到现场对车库防火卷帘门进行安装调试时,承担其他施工任务的某装饰设计公司(以下简称设计公司)职工苟某因施工放线需要,按动卷帘门起升启动按钮,导致程某卷入卷帘门窒息死亡。随后,重庆市某区安监局依据《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对建设公司作出责令停止施工和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材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区安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安监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区安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市安监局作出的复议决定程序合法,并无不当。
材料公司以案涉行政处罚决定违法以及原审法院判决不当为由,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申请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受理,并由副检察长作为承办检察官办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请示,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站在民营企业长远发展和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角度,说法理、谈情理、讲道理,人民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对材料公司积极认同社会责任给予死亡员工家属抚恤金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法图咨询 法图说法∶

人民检察院化解行政争议,应当加强释法说理,有效回应当事人诉求。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为当事人解心结、释法结,既体现法的力度,又体现法理情交融的温度,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监督的公正性、透明度。

法图咨询 法图建议∶
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应当坚持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重要职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普通人民群众对法律和诉讼程序不够了解,有很多到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都有一种手足无措的感觉,这时就需要律师代替你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依法陈述您的意见和要求,从而多方保障您的权益。
法图咨询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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