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前置是什么?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7-14 4929 次阅读
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只有以下: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
4、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5、经营者集中案。
6、对价格违法的处罚。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社会团体能否成为劳动用工关系主体适用劳动合同法?2023-09-20 3716 次阅读
- 债权转让,诉讼时效可以连续计算吗?2023-07-23 4190 次阅读
- 病假工资如何发放?2023-04-17 2451 次阅读
- 什么是表见代理?2023-05-16 4250 次阅读
- 股东以借款出资并以公司财产抵押的效力?及其相应责任?2023-07-14 4640 次阅读
- 因登记机构的过错致使当事人不能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否承担赔偿责任?2023-07-07 3683 次阅读
-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是否需要通知对方当事人?2023-06-03 2721 次阅读
- “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法定离婚事由?2023-05-06 4429 次阅读
- *不享有解除权的一方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是否会使解约生效?2023-06-09 2783 次阅读
- 《公司法解释四》第十二条所称“损失”的含义及范围?2023-06-16 143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