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家事代理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4-14 3164 次阅读
家事代理权的适用范围是“日常生活需要”的事项,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因维系家庭基本生活需要而进行的事务代理。通常指为维持家庭生活正常进行所需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开支。
2.因家庭保健和娱乐等较高生活需求而进行的事务代理。通常是指必要的家庭保健、健身、娱乐以及家庭用工等事项。
3.为家庭和家庭成员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事务代理。具体指子女教育、夫或妻深造等事项。
4.处分价值不大的动产等事务代理。具体是指买卖家用电器,维修日常用品等事项。
5.夫妻约定的可以互相代理的日常家事。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法律规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2023-04-17 4248 次阅读
- 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2023-04-03 3286 次阅读
- 发现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应该怎么办?2024-12-17 4710 次阅读
- 可撤销婚姻有哪些2024-10-29 3624 次阅读
- 因登记机构的过错致使当事人不能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否承担赔偿责任?2023-07-07 3754 次阅读
-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有权获得经济补偿?2023-03-27 3862 次阅读
-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2023-05-06 2669 次阅读
- 以房抵款约定基本内容不明确的,能否认定达成了以房抵款的合意?2023-05-09 4104 次阅读
- 借款人突然去世,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2023-04-05 2379 次阅读
- 全日制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2023-06-12 4737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