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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所有婚后拆迁的房屋归属?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4-19 2194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二十七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三十一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及婚后又用于购买房屋的,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然而,如果确有证据证明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等,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法图咨询 引用法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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