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约定总包配合费包含税金的,可以计取税金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09 4734 次阅读
可以计取税金。
参考案例:( 2019 )最高法民终 314 号判决书:根据建设工程造价结算一般规则,税金一般是以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等为基数按照税率计算,总包配合管理费作为间接费的一部分,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为含税价的情况下应当计取税金,该部分[ 1895503.55 + 433291.8 (外墙保温配合费调差) + 80000(电梯配合费)+( 75000 - 14488 )( 1 - 3 号楼大厅及架空层装饰配合费差额) + 16000( 2 号楼亮化配合费)] × 3.477% = 86414.14 元应计入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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