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包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承包人是否仍然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03 3494 次阅读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作为民事优先权,具有优先受偿性。优先受偿是特定债权人的债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于其他物权人受偿。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言,在发包人的财产存在被担保的特殊债权,又存在没有被担保的普通债权的情况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仅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还优先于抵押权。在此并不需考虑发包人的财产是否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承包人都可以就建设工程进行拍卖或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2023-03-22 2468 次阅读
- 在合同纠纷诉讼中,一方行使解除合同权,来反对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会有效果吗?2023-06-09 2788 次阅读
- 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举证证明责任有无不同?2023-05-12 4126 次阅读
- 法律之前规定的年利率保护区24%、36%,现在还适用吗?2023-03-03 3698 次阅读
-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该如何确定?2023-04-17 3546 次阅读
- 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要件?2023-06-26 565 次阅读
- 国有企业是否具有抵押人资格?2023-06-30 432 次阅读
- 不离婚是否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024-03-22 4934 次阅读
- 悬赏公告有用吗?2023-01-06 3691 次阅读
- 《公司法》第三条第一款可以作为否认公司法人格的法律依据2023-06-13 376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