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包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承包人是否仍然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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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图灵解法 2023-06-03 3391 次阅读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作为民事优先权,具有优先受偿性。优先受偿是特定债权人的债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于其他物权人受偿。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言,在发包人的财产存在被担保的特殊债权,又存在没有被担保的普通债权的情况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仅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还优先于抵押权。在此并不需考虑发包人的财产是否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承包人都可以就建设工程进行拍卖或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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