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未依约支付工程价款,经承包人催告后支付了价款,此时承包人是否仍可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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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图灵解法 2023-06-06 2459 次阅读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即:如果发包人在承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支付了全部工程价款,则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即丧失了存在的事实基础,承包人只能要求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再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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