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履行,且工程未经竣工结算的,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及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起算时间?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06 3482 次阅读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在规定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时,强调的是只要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就可以主张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而并未考虑合同是否已经解除以及合同解除的原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法律特别赋予承包人的权利。
即,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当然仍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履行且工程未经竣工结算的情况下,如果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工程价款支付事宜达成了合意,则应当以该合意确定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并将其作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起算时间。如果发包人与承包人未达成上述合意,可以参照前述第三个问题的标准处理。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非营运车辆出了交通事故,用代步工具产生的费用能得到补偿吗?2023-04-25 2393 次阅读
- 录音可以证明催款吗?2023-05-06 2625 次阅读
- 省版权登记与国家版权登记的区别?2023-06-14 2243 次阅读
- 外国人能否成为劳动关系主体?2023-09-20 2676 次阅读
- 寻衅滋事行为可能会被判多久刑期?2023-04-11 2867 次阅读
- 哪些用地属于临时用地范围?2023-05-06 4192 次阅读
- 定金是什么?2023-01-06 2710 次阅读
- 公司变更时的公司章程,是否可以只有部分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2025-03-20 2187 次阅读
- 股东、董事和监事是公司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确认之诉的当然适格原告2023-06-12 75 次阅读
- 民法上意思表示瑕疵的法定事由,不能作为公司决议撤销的普遍事由2023-06-12 58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