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施工、阶段性付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主张阶段性工程价款的,如何确定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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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图灵解法 2023-06-06 4164 次阅读
分期施工、阶段性付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主张阶段性工程价款而合同仍在继续履行的,应以工程最终竣工结算后所确定的工程总价款的应付款时间作为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因预算工程价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都是在施工过程中,合同正处于履行期,尚未履行完毕,如果当事人亦未明确主张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则承包人主张依据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价款、工程进度款的付款时间作为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不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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