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当事人实施胁迫行为未达到相应的程度或对方并未陷入恐惧的,构成胁迫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09 2863 次阅读
不构成。
一方当事人实施胁迫行为未达到相应的程度或对方并未陷入恐惧的,合同不能以胁迫为由确认为可撤销。
胁迫行为表现为一种强制力,是一种实施压力的行为,且实施压力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使当事人恐惧,并因恐惧而就范。如果压力未达到相应的程度,或当事人并未陷入恐惧,合同不能以胁迫为由确认为可撤销。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在民事案件执行中,执行法院拍卖不动产所得款项,如同时需协助其他法院执行,应如何确定履行顺序?2023-05-09 2759 次阅读
- 公司股东为筹集公司注册资本而借贷,债务主体如何认定?2023-07-14 2518 次阅读
- 结婚后父母出钱买了房子,算父母送的还是借的?2023-04-05 2331 次阅读
- * 不动产抵押证书与登记簿记载不符,怎么办?2023-07-07 4112 次阅读
- 对于可撤销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吗?2023-06-23 229 次阅读
- 诉讼离婚的情形2024-10-29 5175 次阅读
- 集资诈骗罪的认定2023-05-06 3846 次阅读
- 用工单位是否需要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购买社保?2024-03-07 4880 次阅读
- 逾期交房导致的实际损失?2023-06-26 271 次阅读
- *浮动抵押与财团抵押有哪些主要区别?(简化回答)2023-07-01 4892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