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的,还需要先行通知对方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09 2468 次阅读
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的,不以先行通知解除合同为必要。
单方通知解除是合同解除的典型方式,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不以裁判方式为必要,但不能因此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作限定性解释,即排除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的权利。
如果对此类案件不予受理,要求解除权人先行通知解除,就解除的法律后果再行起诉,不仅有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立法原意,而且会增大守约方的维权成本。
因此,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的,不以先行通知解除合同为必要。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可否主张继续承租?2023-06-25 2857 次阅读
- 农民工享有哪些基本权利?2023-03-27 5169 次阅读
- 被执行人的租金债权是否应按照到期债权执行?2023-05-16 4764 次阅读
- 病假工资如何发放?2023-04-17 2552 次阅读
- 在原单位上班后被调入新单位,工龄要连续计算吗?2024-01-04 4993 次阅读
- 退休后继续工作还算是雇佣关系吗?2023-07-27 4918 次阅读
- 涉诈冻结会影响其他银行卡吗?2024-08-13 5152 次阅读
- 在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中,重大误解一般由于什么原因产生?2023-06-09 2598 次阅读
- 公司决议既涉及公司内部关系,又涉及外部关系的,取消决议的判决对受公司法调整的本公司的民事主体有约束力,对本公司以外的他人一般没有约束力2023-06-12 276 次阅读
- 承诺能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吗?2023-01-06 3869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