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对公司决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只能以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12 377 次阅读
公司决议是团体法上的意思形成,在其形成过程中必然要介入多数人的意思和利害关系,并且决议一经形成,就以决议有效为前提形成各种后续行为。如根据民法上的无效、撤销的一般原理来解决,将会导致团体法律关系的不稳定,从而损害诸多不同主体的利益。故《公司法》明定公司决议效力诉讼的类型,并规定以诉讼的方式来主张,以稳定和明确其调整的利害关系。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能否就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2023-06-06 3460 次阅读
- 买卖合同约定由包销人承担违约责任时包销人的诉讼地位?2023-06-30 465 次阅读
- 可以以工商登记为由对抗公司和其他股东吗?2023-06-08 2634 次阅读
- 国家为解决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2023-03-31 4348 次阅读
-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处理?2023-06-25 478 次阅读
- 案外人提出异议的期限应当如何把握?2023-05-16 5008 次阅读
-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向受让人抗辩吗?2023-07-23 3003 次阅读
- 流押契约是否无效?2023-07-01 426 次阅读
- 劳动争议纠纷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023-04-19 2631 次阅读
- 离婚时有价证券如何处理?2023-04-19 3064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