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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提起适用公司法人格否定制度之诉的原告,只能是因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而受到损害的公司债权人,公司本身和公司股东绝对不能成为原告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13 47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就公司而言,公司提起法人格否定的请求,无疑就意味着公司在主张自己不是“人”,这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逻辑上都难以说通。就股东而言,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在使股东们成为最大的受益者的同时,并不排除公司制度对其要求的诸如公司税赋等法定负担,甚至不排除公司形式有时置股东们于不利的境地。

然而,公司法人制度的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既然股东选择了以公司形态进行经营,股东就必须在享受公司制度带来益处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负担,接受公司作为独立法律主体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对其不利的后果,而不能为股东个人利益主张公司法人格否定制度的适用来排除对其不利的后果。

因此,在中小般东因控制股东的违法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其可以直接向侵害其权益的控制股东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而不能提起揭开公司面纱之诉,何况股东与股东之间也没有一道公司的面纱。

 综上,就公司法人格否定制度之诉的原告而言,只能是因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而受到损害的公司债权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司本身和公司股东绝对不能成为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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