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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阅公司原始会计凭证和记账凭证的问题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16 55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对此,《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股东只能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而会计账簿并不包括原始会计凭证和记账凭证。 在具体案件处理过程中,要平衡好股东知情权和公司利益的保护两者关系。既要保护股东的知情权,又要防止权利行使过滥; 对公司而言,既要防止侵害股东知情权,又要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影响公司利益。实际上,我国司法实践中早有支持的判决,相关判决书指出,会计账簿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只有通过原始会计凭证和记账凭证才能反映出来,如果不允许股东查阅公司的原始会计凭证和记账凭证,股东很难真正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东的知情权并未获得实际落实。 从落实股东知情权角度出发,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原始会计凭证和记账凭证,但股东对于会计账簿和原始会计凭证、记账凭证行使知情权的方式仅限于查阅而不能复制。
法图咨询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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