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置备法定资料之外的其他资料是否适用《公司法解释四》第十二条规定?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16 245 次阅读
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须置备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
依据《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备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法解释四》第十二条规定旨在依法保护股东的法定知情权,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知情权之外的股东知情权利益的,不应适用该条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2020修正)》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公司未依法制作或者保存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规定的公司文件材料,给股东造成损失,股东依法请求负有相应责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关于对《公司法解释四》第八条第(二)项规定中有关概念的理解2023-06-16 235 次阅读
-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的规范性质2023-06-16 413 次阅读
-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如何处理?2023-05-06 4357 次阅读
- 租赁期间,出租人把租赁物卖了,怎么办?2023-01-06 4742 次阅读
- 股东出资瑕疵或者股份受让人未支付转让对价的,能否直接说其不具有股东资格?2023-06-08 3260 次阅读
- 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2023-03-16 5007 次阅读
- 哪些农产品不得销售?2023-08-04 3675 次阅读
-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哪些项目?2023-11-17 4234 次阅读
- 债权债务终止的原因有哪些?2023-01-06 4274 次阅读
- 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承包人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发包人能否据此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023-05-26 2482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