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公司法解释四》第十二条规定时举证证明责任的分配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16 310 次阅读
对于公司未依法制作和保存有关公司文件材料的认定,应当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
(1)由于公司是否置备有关文件材料并非股东所能证明,故股东只对公司不能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导致其无法查询、复制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股东证明公司不能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应当转移举证责任,由公司就建立和保存了相关文件资料负担证明责任。
(2)公司有证据证明其已置备相关文件资料,但拒绝股东查询、复制的,应当驳回股东的诉讼请求。
(3)董事和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证明其已经履行相应职责,公司不能提供相关文件材料供股东查询、复制并非其责任造成的,应当不适用《公司法解释四》第十二条规定。
公司可能基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未能提供文件材料,例如意外事故导致毁损灭失、被有关部门扣押等,但公司对此类意外负有举证证明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2020修正)》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公司未依法制作或者保存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规定的公司文件材料,给股东造成损失,股东依法请求负有相应责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遗产管理人有哪些职责?2023-04-03 3967 次阅读
- 债权受让人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时,法院如何掌握审查标准?2023-05-09 4861 次阅读
- 单位招用了有工作的劳动者,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害怎么办?2023-12-27 5153 次阅读
- 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劳动合同能继续履行吗?2023-01-05 5352 次阅读
- 城镇居民能否到农村购置宅基地?2023-05-11 2364 次阅读
- 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诉讼中,关于债权人针对公司享有的债权类型是否限于合同之债?2025-01-21 3847 次阅读
- 什么是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2023-03-16 4027 次阅读
- 离婚时有价证券如何处理?2023-04-19 2901 次阅读
- 什么时候可以做认罪认罚?2023-04-06 4036 次阅读
- 债权转让,诉讼时效可以连续计算吗?2023-07-23 4421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