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补合同漏洞时,交易习惯与《民法典》的任意性规定相冲突的,应当以交易习惯为准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23 411 次阅读
《民法典》中包含“另有约定”或其他类似措辞的条文,属于《民法典》的任意性规定,其规范的主要目的是在当事人没有考虑到或者有意省略的情形下对当事人的意思进行补充。
所以,如果交易习惯可以表明当事人“另有约定”,则应认为该交易习惯排除了《民法典》的任意性规定的适用。如果在填补合同漏洞时交易习惯与《民法典》的任意性规定相冲突,则应以交易习惯为准。
当然,优于《民法典》任意性规定的交易习惯须为双方当事人所知晓,否则该任意性规定应优先于这种习惯做法。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对于涉嫌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法院应审查到何种程度方可移送侦查机关?2023-07-07 2473 次阅读
- 股东知情权的性质?2023-06-16 448 次阅读
- 债务人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时,对债权到期的时间有要求吗?2023-07-23 4576 次阅读
- 医院漏诊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2023-03-10 5009 次阅读
- 孩子两周岁以下,抚养权归谁?2023-06-21 3878 次阅读
- 监事会决议的表决权如何确定?监事会决议需要全体监事通过吗?2025-07-28 2584 次阅读
- 什么是宅基地?宅基地的土地性质是什么?2023-03-27 2816 次阅读
- 劳动者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2023-12-01 5455 次阅读
- 对道路责任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的时间?2023-04-07 4375 次阅读
- 抵押权可以分为哪几类?2023-06-30 666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