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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被诉的共同侵权人如果无法确定如何处理问题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12 3435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时,如果未被诉的共同侵权人无法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关于被告必须明确的规定,该纠纷可以在原告与业已确定的被告之间进行。

但应当注意的是,这种无法确定是指该人的自然情况以及为民事诉讼进行所必需的联系地址的不明。

如果该人的住所地是确定的,只是无法查找,则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送达方式解决,不能仅以可能会造成“诉讼拖延”为由,简单处理并损害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或者诉讼权利。

法图咨询 引用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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