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程序法框架内,民间借贷中的“接收货币一方”是指?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23 283 次阅读
在民事程序法框架内,民间借贷中的“接收货币一方”应是特指民事实体法上有权接收货币的合同相对方,而非现实中的实际收款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在民间借贷场合,该条中“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被用于确定法院管辖时,“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应以合同相对方所在地为准,即以出借人或借款人所在地为准,而非现实中的实际收款人。
其理由在于:一方面,民间借贷纠纷中,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应为出借人或借款人,而不是其指示交付的对象;另一方面,以合同相对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方便当事人诉讼。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表见代理最重要的特征是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不问本人是否有过错吗?2023-05-17 3969 次阅读
- 主播和平台的劳动关系2023-01-06 3594 次阅读
- 到期债权在诉讼阶段被保全冻结,第三人不服的,应如何救济?第三人在诉讼保全阶段未针对冻结裁定提起复议,进入执行阶段后,又提出异议,执行法院应如何处理?2023-05-16 4002 次阅读
- 律师在同案中能担任多少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2023-04-06 4365 次阅读
- 对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组织的公益设施,承包人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023-06-03 2310 次阅读
- 被执行人的另案申请执行人申请参与分配时,如何认定“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2023-05-09 4137 次阅读
- 买卖合同约定由包销人承担违约责任时包销人的诉讼地位?2023-06-30 310 次阅读
- 合同纠纷案件应在何地起诉?2023-04-03 3698 次阅读
- 使用虚假学历求职是否属于欺诈,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023-06-13 4042 次阅读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通常包括哪些内容?2023-03-09 3250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