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使用”的性质?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25 409 次阅读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八条中的“交付使用”的概念,不同于“交付”的概念,“交付”是物权理论中物权变动上的概念,而这里的“交付使用”只是一种事实的占有状态。申言之,《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八条将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交付使用,应该理解为事实上的占有状态的转移,而与物权是否发生变动无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工伤停工留薪期满但伤未全好,能继续享有看病治疗的工伤待遇吗?2023-07-27 4735 次阅读
- 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双方当事人互负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分别申请执行的,应如何处理?2023-05-09 4718 次阅读
-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人数是否有限制?2025-07-22 4007 次阅读
- *社保问题导致的劳动争议法院是否受理?2023-04-19 3396 次阅读
- 风险转移的特别约定?2023-06-25 203 次阅读
- 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时,能否委托拍卖公司或者自行拍卖建设工程?2023-06-06 3396 次阅读
- 医疗诉讼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2023-03-10 4656 次阅读
- 特许人与消费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消费者因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请求被特许人承担责任吗?2025-05-27 2394 次阅读
- 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2023-04-03 5454 次阅读
- 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2023-04-17 2425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