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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兼职工、自由职业者等新就业形态,在审理劳动关系确认纠纷案件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7-27 4158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随着互联网平台就业的兴起,像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越来越多。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审理中,要根据用工事实和劳动管理程度,综合考虑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劳动过程受管理控制程度、劳动者是否需要遵守有关工作规则、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劳动工作的持续性、劳动者能否决定和改变交易价格等因素,审慎予以认定。

具体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判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时是否具有劳动力的专属性。专属性是指由劳动者本人提供劳动,劳动者无权将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或由他人代替完成。二是判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人身隶属性。人身隶属性具体可以分为人格上与经济上的从属性。即劳动者的工作地点、时间、服务要求等是否需要服从商家或平台的指挥安排,劳动者能否自主决定变更,商家或平台是否对劳动者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考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是否依靠劳动所得维持自身及家庭的生存和发展。三是判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的是否为单纯的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还是结合了其他生产要素包括生产工具之后形成的劳动产品,则双方的关系与劳务关系更为接近。四是结合平台或商家是否定期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工资报酬是否稳定,经营风险是否由用人单位承担等因素予以判断。五是平台企业或者商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平台企业或者商家要求劳动者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后再签订承揽、合作等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相应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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