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9-14 3175 次阅读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机动车挂靠行为实质是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被挂靠人向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挂靠人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该行为是违背行政许可、规避国家有关行业准入制度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当给予否定性评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利润能否就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2023-06-06 4317 次阅读
- 在原单位上班后被调入新单位,工龄要连续计算吗?2024-01-04 5083 次阅读
- 什么是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受哪些法律规则的限制?2023-07-27 2603 次阅读
- 实际出借人的推定?2023-05-06 3962 次阅读
- 人民法院对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撤销之诉的判决,对公司因该决议与公司以外善意相对人发生的其他法律关系没有溯及效力2023-06-12 318 次阅读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实行年薪,是否可以在年终一次性发放全额工资?2023-11-17 4204 次阅读
- 工作期间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以算工伤吗?2023-01-06 5266 次阅读
-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是否可以继承?2025-03-20 3873 次阅读
- 用人单位未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劳动者是否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2023-05-06 3427 次阅读
- 提交微信相关证据时,要注意什么?2023-05-29 2495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