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取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11-03 3050 次阅读
不可以同时领取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先行向劳动者支付产假工资,后持劳动者提交的相应材料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当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产假工资高于劳动者可享受的生育津贴数额时,用人单位无需再将领取的生育津贴支付给劳动者。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离婚时继父母是否要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2023-03-28 3703 次阅读
- 承包人能否以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建设工程?2023-05-26 2594 次阅读
- 工伤待遇的计算标准2023-04-11 4178 次阅读
- 履约保证金比例一般是多少?2023-01-06 4923 次阅读
- 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是否仍是子女的监护人?2023-04-23 4320 次阅读
- 我没有按时出资,被强制退出合法吗?2024-09-19 5088 次阅读
- 注册资本过高是否存在法律风险?2023-05-26 4290 次阅读
- 农业用地征地补偿项目都包括哪些?2023-03-17 3185 次阅读
- 关于行为人利用私刻的单位公章从事民事行为的效力及单位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2023-05-17 2715 次阅读
- 如何判断公司是否适用简易减资?2025-04-02 3177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