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子邮件辞职,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11-16 3612 次阅读
因为电子邮件视为书面形式,所以电子邮件的辞职申请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者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用人单位受到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精神病患者交通事故致残是否应赔偿?2023-07-27 5149 次阅读
-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可否主张继续承租?2023-06-25 2663 次阅读
- 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某种习惯做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所称交易习惯2023-06-23 58 次阅读
- 新农村建设分配的宅基地能否发证?2023-05-12 2556 次阅读
- “隐婚族”入职是否构成欺诈?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023-06-13 2360 次阅读
- 并非所有在召集、主持、通知和股东会决议形成中存在的瑕疵,均会导致公司决议不成立2023-06-12 56 次阅读
- 多家关联公司交叉轮换使用劳动者,如何确定当事人和认定实体权利义务?2023-07-27 3183 次阅读
- 租房合同还没到期,房东把房子卖了,我要搬出去吗?2023-03-08 3546 次阅读
- 工伤停工留薪期满但伤未全好,能继续享有看病治疗的工伤待遇吗?2023-07-27 4593 次阅读
- 亲人被关在看守所,作为家属能为他做些什么?2023-04-11 3960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