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子邮件辞职,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11-16 4030 次阅读
因为电子邮件视为书面形式,所以电子邮件的辞职申请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者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用人单位受到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仲裁中遗漏的当事人,是否可以参加诉讼?2023-04-19 2739 次阅读
- 违反法律规定的特殊授权要求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吗?2023-05-17 4243 次阅读
- 夫妻双方以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人民法院在离婚案件中据此否定“夫妻公司”的法人人格没有法律依据2023-06-13 270 次阅读
- 放弃财产继承权可以不赡养老人吗?2023-05-06 3461 次阅读
- 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增值部分?2023-04-21 3115 次阅读
- 家暴人身保护措施有哪些?2023-06-21 3509 次阅读
-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2023-04-25 4342 次阅读
- 刑事案件能否分阶段委托收费,能否先委托会见一次?2023-04-06 2693 次阅读
-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法人代表是一回事吗?2023-06-02 4249 次阅读
- 什么是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受哪些法律规则的限制?2023-07-27 2555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