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收他人微信转款被判决全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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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图灵解法 2023-08-22 3073 次阅读
2022年9月,何某通过手机微信向他人转账还款时,误将2万元转给了宋某。何某发现微信转账转错人后,经多方联系请求宋某退还2万元,均遭到宋某拒绝。何某催讨未果,遂将宋某告上法院。
何某提供微信交易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其误将2万元转账给宋某。而宋某无任何法律根据取得何某微信转账的这笔钱,故何某诉请宋某返还不当得利2万元,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1.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面对天降“横财”,切勿在金钱面前迷失自我。
2.同时,大家在使用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等电子转账时,务必仔细核对收款人的名称、账号是否正确,一旦发生转错账的情况,要第一时间联系对方,并做好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收取该类款项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如拒不归还,可能会涉嫌侵占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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