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不服从单位合理工作安排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12-01 2894 次阅读
卢某系xxx公司的操作工。该公司因产能需求调整,为合理配置人力,于2021年6月28日通知卢某于9月1日到该公司另一栋厂房的新产线工作。经公司多次劝导,卢某截至9月9日仍未到新产线工作。当天,该公司以卢某不服从合理工作安排为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该公司对卢某进行调整前后的工作岗位性质、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等均未有明显变化。该公司的规章制度也有向卢某公示告知过。该公司就其与卢某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也向工会进行了告知。卢某因不服该公司的解除决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赔偿金。
该公司对卢某进行的调整,系基于其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且调整前后,卢某的工作岗位性质、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等均未有明显变化,并未对其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属于合理调整工作,卢某应予服从。该公司基于卢某经多次劝导仍不服从安排的情形,依据规章制度规定解除与卢某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且亦履行了通知工会的程序义务,故仲裁委认为该公司解除与卢某的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对于卢某主张的赔偿金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权依法应受保护。评判用人单位是否正当行使用工管理权,应考察其对劳动者工作、岗位的调整是否基于生产经营或客观情况需要,有无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重大影响等。
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岗位调整具有合理性,且调整前后并未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属于用工管理权的正当、合理行使,劳动者应予服从。
如劳动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的,用人单位有权按照规章制度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经典案例
房屋预告登记有什么作用?2023-03-01 2787 次阅读
产假后被调岗降薪怎么办?2023-08-29 5176 次阅读
张某诉周某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03-31 3390 次阅读- 劳动者被迫在离职文件上签字确认“加班费已结清”,不予认可!2023-09-19 3660 次阅读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增加工作任务,劳动者有权拒绝!2023-09-18 5080 次阅读
好意同乘却遭索赔,原来是违章惹的祸2023-03-02 5529 次阅读
竞买人悔拍支付差价91万元2023-08-29 5106 次阅读- 美甲店与美甲师之间是何关系?法院这样认定!2024-11-14 5323 次阅读
- 分手后,哪些彩礼应返还?2023-12-07 5018 次阅读
单位规章制度对员工下班后行为无普遍适用效力2023-10-12 4121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