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仲裁前置程序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4-19 2509 次阅读
当事人应提交以下材料证明案件已经过仲裁前置程序(追索劳动报酬案件除外):
1. 仲裁申请书、劳动仲裁裁决书;
2. 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立案通知书;
3. 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仲裁裁决的证据;
4. 收到仲裁裁决书、通知书时间的证据,快递面单或物流信息查询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加班工资年底扎堆结算行吗?2023-01-05 2689 次阅读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能否“反向适用”,尚需在今后的审判实践中进一步研究总结2023-06-13 257 次阅读
- 新《公司法》还有一人公司吗?2024-10-24 2525 次阅读
- 与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均可提起决议无效或不成立确认之诉2023-06-12 223 次阅读
- 死亡赔偿金能否视为遗产?2023-03-20 3619 次阅读
- 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范围怎么认定?2023-06-23 210 次阅读
- 对离婚案件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吗?2023-05-06 3997 次阅读
- 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的签订时间?2023-06-25 210 次阅读
- 绑架罪判几年的刑?2023-03-10 4063 次阅读
- 股东、董事和监事是公司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确认之诉的当然适格原告2023-06-12 221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