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仲裁前置程序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4-19 2833 次阅读
当事人应提交以下材料证明案件已经过仲裁前置程序(追索劳动报酬案件除外):
1. 仲裁申请书、劳动仲裁裁决书;
2. 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立案通知书;
3. 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仲裁裁决的证据;
4. 收到仲裁裁决书、通知书时间的证据,快递面单或物流信息查询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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