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被打伤算工伤吗?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9-20 4769 次阅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所谓“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应理解为他人因不服从履行工作职责的管理行为而施加暴力对职工造成的伤害,该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应具有因果关系。属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应当依法认定为工伤。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一)犯罪或违法;(二)自杀或自残;(三)斗殴;(四)酗酒;(五)蓄意违章;(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列举的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均是职工因自己的过错致伤、致残、死亡的。
-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政府采购合同一经签订,除有法定情形外,当事人双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2023-06-23 214 次阅读
- 受过行政处罚经历的人,又因类似的行为面临刑事处罚,是否属于初犯?2023-04-06 4346 次阅读
- 关于赔偿权利人仅免除部分共同侵权人责任的效力问题2023-06-12 4776 次阅读
- 《民法典》第七条可以作为否认公司法人格的法律依据2023-06-13 236 次阅读
-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如何确定仲裁的管辖?2024-01-26 4618 次阅读
- 老公给小三的钱,我能要回来吗?2023-05-06 4517 次阅读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2023-05-06 3637 次阅读
-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仅适用于借贷双方不仅对逾期利息作出约定,而且对具体利率也作出约定的情形,不适用于对逾期利息未作约定,或者仅约定了逾期利息、未约定具体利率的情形2023-05-19 4098 次阅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了什么?2023-06-25 270 次阅读
- 劳动争议案件的答辩期是否可以缩短或者取消?2024-02-03 3428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