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能否证明劳动关系成立?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12-20 2329 次阅读
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博、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考勤数据等各种电子证据,在与其他补强证据作证及公证、保全时可证明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终结,以及入职时间、岗位工资、辞职原因、加班与否的认定等方方面面。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生效法律文书内容为交付特定资料,但未明确该资料具体包含的内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对交付的具体内容产生争议,应如何执行?2023-05-09 4596 次阅读
- 网络赌钱银行卡被冻结会被拘留吗?2024-08-13 2555 次阅读
- 逾期利息的计算?2023-05-06 3033 次阅读
- 股东对违反文件置备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管提起直接诉讼怎么理解?2023-06-16 118 次阅读
- 对中小学内部车辆通行有何要求?2024-12-09 2791 次阅读
- 偿还的证明责任?2023-05-06 4443 次阅读
- 上班迟到,公司可以扣钱吗?2023-03-16 4706 次阅读
- 开发商为按揭贷款提供全程保证时的诉讼地位是什么?2023-06-30 154 次阅读
- 抵押权人怠于设立抵押权的效力能否视为其放弃抵押权?2023-07-27 2439 次阅读
- 抵押人的行为致使抵押财产的价值减少,抵押权人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需要具备哪些条件?2023-07-27 5031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