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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该如何处理?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4-19 4247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如果离婚时房屋尚没有取得房产证,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由双方协商决定

如果房屋没有取得房产证,离婚时对于房屋的使用以及将来的归属,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按照约定履行即可。

二、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由于没有取得房产证,人民法院不能判决房屋的归属,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对于房屋的使用,可以一方使用,也可以双方共同使用的,人民法院在处理时,既要参考双方的意见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三、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取得房产证后,对于房屋的归属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房屋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另行判决。

法图咨询 引用法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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