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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06 4972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 1063 条第 3 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 25 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 1062 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 27 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图咨询 引用法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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