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合同约定相关施工内容不另行计量的,该约定是否可以参照执行?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5-09 4383 次阅读
可以参照执行。
参考案例:( 2020 )最高法民终 912 号: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规定,川越公司负有道路保通义务,临时道路的维护、保通不另行计量,监理及业主批复对该项不予计价,川越公司主张另行计量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承包人中途退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措施费可以按照已完工程计取吗?2023-05-09 3606 次阅读
- 私下转让车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由谁承担?2023-04-25 2974 次阅读
- 未依法或依约取得建筑物使用权的人能否作为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人?2023-06-03 3063 次阅读
- 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有哪些?2023-05-26 3961 次阅读
- 当事人以依法被监管的财产抵押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抵押权能否设立?2023-07-07 2354 次阅读
- 公司跟我签的试用期合同,约定试用期工资7000元。转正之后,公司还是按7000元给我发工资,这合法吗?2023-12-07 2617 次阅读
- 劳务派遣能在哪些工作岗位上实施?2023-04-17 4796 次阅读
- 不可继承的财产包含哪些?2023-04-03 4257 次阅读
- 女朋友背着我把孩子生下来了,我有抚养义务吗?2023-04-23 4055 次阅读
- 父母将房产给过户给子女时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居住权?2023-04-05 3862 次阅读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