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家重点工程、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承包人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03 4103 次阅读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本质上是一种变价的优先受偿权,而建设工程折价、拍卖的前提是按照法律规定和建设工程性质,其本身可以转让。
因此,建设工程在性质上不宜折价、拍卖的,承包人不能将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国家重点工程、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即为不宜折价、拍卖的工程,故其承包人不应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还是不懂?点击免费提问
AI律师随时为您解答法律细节
- 其他法律问题
- 当事人一方以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品受损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应获支持?2023-03-17 2681 次阅读
- 未对劳动者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吗?2024-01-08 2640 次阅读
- 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有哪些?2025-04-16 4391 次阅读
- 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责任,应当具备哪些构成要件?2023-07-14 3403 次阅读
- 是否可以约定劳动者违约时保密费退回?2023-01-05 3038 次阅读
- 股东对公司决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只能以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2023-06-12 315 次阅读
- *是否可以运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附则6.6条款对受害人进行交通事故后的残疾程度鉴定?(问题优化)2023-06-03 3901 次阅读
- 在股东资格确认之诉中应当列公司为被告,与原告提起的股东资格确认之诉有利害关系的人,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023-06-08 4873 次阅读
- 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是否还能依据原抵押权的顺位就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权?2023-07-27 4763 次阅读
- 什么是抵押权的绝对放弃?抵押权的绝对放弃是否应受限制?2023-07-27 4365 次阅读
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