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家重点工程、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承包人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03 4164 次阅读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本质上是一种变价的优先受偿权,而建设工程折价、拍卖的前提是按照法律规定和建设工程性质,其本身可以转让。
因此,建设工程在性质上不宜折价、拍卖的,承包人不能将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国家重点工程、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即为不宜折价、拍卖的工程,故其承包人不应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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