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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合同是否可因显失公平而撤销,应限定在合同订立时,但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是否有权行使撤销权,并不限于合同订立时(标题修改)

来源∶ 法图灵解法 2023-06-09 3947 次阅读
法图咨询 律师回答∶

认定合同是否可因显失公平而撤销,应限定在合同订立时,但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是否有权行使撤销权,并不限于合同订立时。

在衡量可撤销合同中的“显失公平”要件是否成立时,应特别分析《民法典》所明确的条件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如果订立合同时,合同一方明显系获得利益的一方,或者双方利益均等、互利,但由于后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而使一方的利益明显受损的,这属于正常市场交易风险造成的,不是“撤销权”产生的法定情形。

至于对“重大误解”要件的认定,《民法典》将其归结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原因状态”,只要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后发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就有权行使撤销权,而不限于“合同订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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